经济自由主义是古典自由主义中的经济部分。
经济自由主义理论发展于启蒙时代,亚当·斯密被视为第一个阐述此思想的学者。他主张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应降至最低,但他也不反对由国家提供一些基本的公共财。一些发展于18世纪的理论,认为人们只要保留他们拥有的经济设备,而不是交由国家控制,那么将会创造出一个和谐、平等且日益繁荣的社会。这加强了18世纪末期走向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潮流,并在之后转为重商主义制度。
私有财产和个人契约组成了自由主义的基础。早期的理论,假设个人经济活动是大量建立在自我利益之上,(看不见的手)让他们在没有任何限制之下行动将产生最佳的结果,(自发秩序)并提供了最低标准的公共资讯与正义。例如,没有任何人被允许去胁迫或窃取。
经济自由主义支持政府除去市场的限制,并认为国家有提供公共财的合法地位。例如,亚当·斯密认为国家应担任起提供道路、运河、学校与桥梁等私有实体无法有效执行的角色。然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