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越凡尔赛条约》(或《越法凡尔赛条约》),是由越南历史上与法国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签订于公元1787年11月28日。条约由法国天主教巴黎外方传教会传教士百多禄代表阮王阮福映(签约时任,拒约时为越南/大越南帝)与法王路易十六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