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坚合众国参议院(英语:United States Senate)是美国的立法机构──美国国会的两院之一,另一院为众议院。参议院的组成和权力建基于美国宪法第一条第三款。美国每一州于联邦参议院中均有两位议员作为代表,与各州人口无关,所以全院员额为100名议员。参议员任期为六年,相互交错,每隔两年改选约三分之一的席位。根据美国宪法第一条第三款第四节,美国副总统兼任参议院议长,但无参议员资格;且除非是为了在表决平手时打破僵局,不得投票。参议院公认较众议院更为审慎;参议员名额较少而任期较长,容许学院派看法与党派之见,较众议院更易置外于公共舆论。参议院拥有若干表列于宪法而未授予众议院的权力,其中最重要的是,美国宪法明列总统在批准条约或任命重要人事时,须“采酌参议院之建议并得其认可”。
两院制的国会是于制宪会议中所订立的康乃迪克协议所得的结果。依该协议,各州在众议院中的代表权以人口为基础,但在参议院中具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