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姓制度(印地语:हिन्दू वर्ण व्यवस्था (Hindū varṇ vyavasthā),英语:Caste system in India,印度卡斯特体系)是曾在印度与南亚其他地区普遍存在的一种社会体系。种姓制度以婆罗门为中心,划分出许多以职业为基础的内婚制群体,即种姓。种姓制度将人分为四个不同等级: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婆罗门即僧侣,为第一种姓,地位最高,从事文化教育和祭祀;刹帝利即武士、王公、贵族等,为第二种姓,从事行政管理和打仗;吠舍即商人,为第三种姓,从事商业贸易;首陀罗即农民,为第四种姓,地位最低,从事农业和各种体力及手工业劳动等。后来随着生产的发展,各种姓又派生出许多等级。除四大种姓外,还有一种被排除在种姓外的人,即“不可接触者”或“贱民”。他们的社会地位最低,最受歧视,绝大部分为农村贫雇农和城市清洁工、苦力等。各种姓依所居地区不同而划分成许多次种姓,这些次种姓内部再依所居聚落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