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著作权

著作权

著作权,分为著作人格权与著作财产权。其中著作人格权的内涵包括了公开发表权、姓名表示权及禁止他人以扭曲、变更方式,利用著作损害著作人名誉的权利。著作财产权是无形的财产权,是基于人类知识所产生的权利,故属知识产权之一,包括重制权、公开口述权、公开播送权、公开上映权、公开演出权、公开传输权、公开展示权、改作权、散布权、出租权等等。

著作权要保障的是思想的表达形式,而不是保护思想本身,因为在保障著作财产权,此类专属私人之财产权利益的同时,尚须兼顾人类文明之累积与知识及资讯之传播,从而算法、数学方法、技术或机器的设计,均不属著作权所要保障的对象。

著作权是有期限的权利,在一定期限经过后,著作财产权即归于失效,而属公有领域,任何人皆可自由利用。在著作权的保护期间内,即使未获作者同意,只要符合“合理使用”的规定,亦可利用。凡此规定皆在平衡著作人与社会对作品进一步使用之利益。

著作权相关文献
著作权
著作权与版权©这个标志意谓作品是有版权的。著作权曾被称为版权,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中仍然将两者等同。版权最初的涵义是copyright(版和权),也就是复制权。此乃因过去印刷
查看全文
日本音乐著作权协会
参见JASRAC奖
查看全文
家族宗谱是否能申请著作权保护?
家谱是一个家族姓氏的生命史,记录了家族的发源、生息、繁衍的全部历史。一个姓氏的家谱,先人创造,后代修缮。《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因此家谱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作品。案情1994年前,何天某通过走访、收集何姓族众相关人员情况,在原有古谱资料基础上,录成续修谱稿。2007年农历正月18日,何天某(乙方)与族人何清某、何明某(甲方)签订《增续族谱协议》,约定:1.甲方与乙方于2007年农历正月18日至7月30日完成收录资料,交给甲方何明某、何清某;2.乙方何天某负责校对;3.甲方何明某、何清某负责向乙方何天某支付现金人民币3200元;5.定立时间内完不成收录资料,延期一日,扣工资5元,十日100元,三十日700元。协议签订后,何天某陆续收到320O元。涉案族谱于2009年12月印发,第二页上注明了“资料:...
查看全文
著作权相关标签
著作权法
版权
民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