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继承遗孀

继承遗孀

继承遗孀,或称收继婚,是以男性为中心的社会的一种婚姻类型,寡妇经常需要嫁给已故丈夫的一个亲戚,经常会是原丈夫的兄弟或儿子。寡妇继承的例子可以在发现在古代和圣经时代的娶寡嫂的婚姻形式中发现。这种行为使寡妇和她的孩子能得到财政上的支持,并保持她已故的丈夫的家族的财富。在家庭中,女人通常负责家务,而男性要保证提供经济来源。若男性死去,女人就无法支持其他家庭成员的生活。在这时,这种机制就会被启动。而公婆又不希望有人带走家族的血脉和财产,因此她必须嫁给原家庭内的成员。

这种习俗可以确保财富不离开以男性为中心的家庭。它有时也会作为一种保护寡妇和她的孩子的方式。

古犹太教中存在着寡妇继承的一种形式,在印度,类似的形式非常普遍。继承遗孀在某些非洲的种族,例如在生活在肯尼亚和乌干达在维多利亚湖一带的Luo族中也非常普遍。

继承遗孀相关文献
继承
参考文献参见多重继承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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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要件须符合以下要件方为继承人:须有权利能力须为自然人须符合同时存在原则种类血亲继承人、配偶继承人相关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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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遗孀
参见夫兄弟婚参考资料ory/0,3604,1119863,00.html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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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朝君主遗孀
东亚中国新任皇帝若为先帝子侄辈,不论嫡出、庶出还是过继,皆尊在世的先帝遗后为皇太后。身为皇帝生母的妃嫔则尊为皇太妃,有时也加封皇太后。抚育皇帝的先朝妃嫔在先帝之皇后及皇帝生母皆已逝世的情况下亦会尊为皇太妃或皇太后。嗣帝与先帝同辈、甚至较先帝为尊辈:以皇帝本人的母亲为皇太后,至于先帝皇后则由嗣帝上徽号,称○○皇后,如宋朝开宝皇后。自汉朝起,有儿子的妃嫔,而其子又获封爵位,通常跟随子至其封地生活,她们亦会因应儿子的爵位获尊封相应的等级,如王爵之母尊封为王太后(西汉)或王太妃(东汉以后)。无子的先朝妃嫔多会继续留在宫中生活或遣回原籍。因中国古代社会反对收继婚,认为有歪伦常,继任君主将父亲或前任的遗孀甚至无配偶名分的姬侍纳入后宫被视为禁忌。西汉时,刘贺曾宠幸汉昭帝的宫人蒙等人,下诏掖庭令“敢泄言要斩”。不久,霍光等人上奏太后上官氏,太后指责道:为人臣子当悖乱如是邪!。佛教传入中国后,至南北朝时,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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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重继承
争议多重继承可以导致某些令人混淆的情况,所以关于它的好处与风险之间孰轻孰重常常受人争论。Java使用了一个折衷的办法:Java允许一个类别继承自多于一个父接口(可以指定某一个类别,它继承了所有父类别的类型,并必须拥有所有父类别接口的外部可见方法的具体实现,并允许编译器强制以上要求),但只可以从一个父类别继承实现(方法与数据)。微软的.NET编程语言,例如C#和VisualBasic.NET也使用了这种接口的做法。面向对象的程序设计中,继承描述了两种类型或两个类的对象,其中一种是另外一种的“子类型”或“子类”。子类继承了父类别的特征,允许分享功能。例如,可以创造一个“哺乳类动物”类别,拥有进食、繁殖等的功能;然后定义一个子类型“猫”,它可以从父类别继承上述功能,不需重新编写程序,同时增加属于自己的新功能,例如“追赶老鼠”。然而,如果想同时自多于一个结构继承,例如容许“猫”继承“哺乳类动物”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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