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节气”与天干地支以及八卦等是联系在一起的,有着久远的历史源头。廿四节气是干支历中表示自然节律变化以及确立“十二月建”的特定节令,它最初是依据斗转星移制定,北斗七星循环旋转,斗柄绕东、南、西、北旋转一圈,为一周期,谓之一“岁”(摄提),每一旋转周期,始于立春、终于大寒。
西汉汉武帝时期将“二十四节气”吸收入《太初历》作为指导农事的历法补充,采用土圭测影在黄河流域测定日影最长、白昼最短(日短至)这天作为冬至日,以冬至日为“二十四节气”的起点,将冬至与下一个冬至之间均分24等份,每“节气”之间的时间相等,每个节气间隔时间15天。
现行的“二十四节气”来自于三百多年前订立的“黄经度数法”(1645年起沿用至今),现行的“二十四节气”是依据太阳在回归黄道上的位置制定,即把太阳周年运动轨迹划分为24等份,每15°为1等份,每1等份为一个节气。廿四节气,每个节气都表示着气候、物候、时候,这“三候”的不同变化。在历史发展中廿四节气被列入农历,成为农历的一个重要部分。